自2014年起,凡進入六環路內(不含)的外埠車輛必須辦理進京證,辦理長期進京證車輛必須達到國Ⅲ及以上標準,外埠車輛高峰時段不得進入五環路內和遠郊區縣城關鎮。2015年,辦理長期進京證的輕型車輛必須達到國Ⅳ及以上排放標準,外埠黃標車不得進京。
關于對非本市進京載客汽車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一、非本市載客汽車(含臨時號牌車輛)需進入五環路(含)以內道路行駛的,須辦理進京通行證件(進京客車通行證、北京市區通行證)。
二、持有進京通行證件的非本市進京載客汽車,工作日7時至9時、17時至20時,禁止在五環路(含)以內道路行駛。
非本市進京載客汽車在遵守上述規定的同時,工作日 9時至17時,參照《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規定,執行按車牌尾號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限行范圍為五環路(含)以內道路,車牌尾號輪換方式按照北京市機動車車牌尾號的輪換方式執行。